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专题轮训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8-08-06?
湘安监函﹝2018﹞95号各市州安监局:
为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监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2018年省安监局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委托湖南新启航职业培训中心近期举办一期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在职在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岗位执法人员。计划培训50人,请市州局安排科(处)室负责同志带队参训(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报到地点和联系人
(一)培训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1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
长沙市远大二路1036号司法警官学校(前台电话:0731-88217188,18908456148)。
(三)联系人及电话。
湖南新起航职业培训中心:王英姿,18908456148。
省安监局:李银河(人事处),0731-89751255;何定超(工贸处),0731-89751246。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安监局按照省局分配名额认真组织人员参训,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2)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92151658@qq.com。
(二)参训学员报到前,请收集整理本地区工贸安全监管执法案例1至2起,报到时将案例纸质稿和《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专题轮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交培训班会务组。案例、申请表和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版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湖南新启航职业培训中心邮箱。请每位参训学员自带手提电脑。
(三)参训人员中尚未取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的,填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附件4),经培训考核合格予以颁发执法证件;已经取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到期的,填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件换发申请登记表》(附件5),经培训考核合格予以换发执法证件。
(四)培训班培训费和食宿费由省安监局承担。
(五)培训期间,学员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得给学员安排工作任务;全程只安排1个周末(两天)休息,其他均为学习日,学员不得请假;对旷课或不遵守纪律情节严重的学员将予以通报;结业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组织学习并由参训个人承担培训费用。
附件:1. 工贸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工贸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报名回执
3. 工贸安全监管专题轮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
4.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
5.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件换发申请登记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湘安监函﹝2018﹞95号文件附件.docx